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福鼎市第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资料图片)
第1046号建议
的答复
答复类别:B类
潘其旺、庄友员、陈加本、周新玉、郑志鹏代表:
《关于解决福鼎时代项目区内农民就业问题及提高农民医社保的建议》(第1046号)由我单位会同宁德市医管中心福鼎管理部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被征地农民总量逐年增加,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保障等工作事项也积极稳妥和同步推进。特别是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市积极探索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做法,破解工作中疑点、难点问题,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成立了福鼎市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人社、自然资源、农村农业、财政、公安、审计等部门组成,各成员单位齐抓共管、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市人社局牵头推进被征地项目审查申报工作落实,协同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征地项目申报程序规定严把审核关,确保被征地项目及时上报审批。二是出台了一系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2012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鼎政综〔2012〕37号)、《关于尽快做好被征地农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鼎征保办〔2012〕1号)、《关于全面启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鼎征保办〔2012〕2号)、《关于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推进过程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鼎征保办〔2012〕3号)、《关于加强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鼎征保办〔2018〕1号)等政策,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关于福鼎时代项目区内农民再就业问题
一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数据库。依托前岐镇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开展福鼎时代项目区内失地农民就业失业登记工作,认真采集其个人基本信息、就业状态、就业意向和培训需求等相关信息,并录入“智慧就业”信息系统,实行动态更新,为开展就业服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免费提供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针对“智慧就业”信息系统长期处于“失业状态”的失地农民,我们提供每年不少于3次免费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帮助其就近就地实现就业。
三是持续开展就业帮扶工作。组织实施“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每月28日招聘会”等就业帮扶行动,将岗位信息精准推送到失地农民手上,促进其实现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根据失地农民的实际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重点开发公共服务类、便民服务类等公益性岗位,帮助市场渠道无法就业的失地农民实现托底安置就业。
四是鼓励失地农民灵活就业。鼓励福鼎时代项目区内失地农民以灵活就业形式实现就业,减轻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压力,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保保险费用50%给予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五是切实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围绕我市产业特点和失地农民实际需求,依托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针对性地开展茶叶加工、烹饪、电工、钳工等职业培训,鼓励福鼎时代项目区内失地农民积极参加,切实提升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其实现转移就业,并按规定给予补贴。
三、关于进一步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建议
2012年10月我市正式启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符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条件的满60周岁被征地农民,享受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从2012年10月起,已7次调整提高保障金标准至目前每人每月220元;目前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月标准220元高于蕉城(200元)、福安(180元)、霞浦(150元)等沿海兄弟县市,达宁德市中上水平。我市现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50534人(不含福鼎时代项目部分被征地农民),每年度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支出约5150万元,其中:满60周岁已享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对象16773人,年度支出保障金约4500万元。2022年市政府出台被征地农民代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低标准保险费政策(每人每年200元),年度支出约675万元。结合我市实际,现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存储量少,支付压力较大,从全市统筹安排,统一规定大局出发,目前暂不宜调整提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金。建议有经济条件的村级组织可自行给予适当补助。
领导署名:张德容
联 系 人:洪斌
联系电话:13255937979
福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0日
讲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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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鼎政府网 编辑:马团长
图文内容综合自网络